| 生态公益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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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局自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,加大了营造林、封山育林、飞播造林、森林管护步伐,在工程实施中认真贯彻“质为先”的方针,加强了质量管理、监管力度。近几年来,林业发展突飞猛进、日新月异,使我县的生态环境大为改观。
自98 年—2004 年停止天然林采伐,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,我局共完成人工植苗造林103152亩,封山育林 242497亩,飞播造林 235890 亩,常年天然林森林管护 1793131.5 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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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森林管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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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资源现状:根据道孚县 2000 年“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报告”统计结果,幅员面积为 7546.78 平方公里,县属林业用地总面积 156000.77 公顷,占全县土地面积 36.1% ,有林地面积 61785.33 公顷(天然林 61198.80 公顷、人工林 586.53 公顷),疏林地 4733.33 公顷,灌木林地 55919.13 公顷,未成林造林 1837.67 公顷,无林地 31722.00 公顷(其中宜林荒山荒地 30336.67 公顷、采伐迹地 958.93 公顷、火烧迹地 25.73 公顷、宜林沙荒地 400.67 公顷),其它 3.33 公顷。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 8313607 立方米,其中:林地蓄积 7528950 立方米,占总蓄积的 90.56% ,疏林地蓄积量 113000 立方米,占总蓄积 0.14% ,散生木蓄积 1125 立方米,占总蓄积 0.01% ,四旁畜积 500 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为 23.1% 。绝大部分森林分布在鲜水河、庆大河、玉曲河沿岸大小支流的源头、沟尾、山高深谷地区分布较多,山原地区次之。
森林资源分布:道孚县 22 个乡(镇), 7 个林场,全县幅员面积 7546.78 平方公里,县属林业用地总面积 2340012 亩,占全县总面积的 21% 。全县 7 个林场, 22 个乡镇 147 个村,林班 403 个,小班 2118 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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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飞播人工封山育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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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在 2000 年开始,在县境内扎坝地区采取模拟飞播造林方式,共完成州局下达计划 3400 亩的人工模拟飞播任务,在取得模拟飞播成效后, 2001 年采取飞播在扎坝片区大量进行机播, 2004 年在无飞机的情况下,我局组织协德乡、八美镇、色卡乡、龙灯乡、孔色乡采用人工点撒播的方式,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飞播造林任务。
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,我县成立了以县委、政府、林业、农牧、监察、地税等单位的天保工程领导小组,在全县 22 个乡(镇) 7 个林场范围内大力造林、封山育林,按照“严管林、慎用钱、质为先”的要求,严格按照天保工程相关规定进行规划、组织、施工、监督、检查验收,天保工程实施我局由阴坡、半阴坡转向阳坡、半阳坡,这些地造林地处于高海拔、干冬干寒气候,干热干旱河谷地带,造林十分困难,成效难以保证。针对存在的客观问题,开拓思路、积极寻求对策,加大科技支撑力度,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有机结合,实行人工植苗与点播结合,采用成质壮苗上山,推行地膜覆盖,抽水喷灌、保湿剂、藏植植苗等技术,在造林地段使用网围栏进行管护,尽最大努力保证造林成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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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退耕还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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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孚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,甘孜州东北部,地处雅砻江水系的主要支流鲜水河的中下游,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。境内气候寒冷,地广人稀,是半农半牧县。历史上森林资源丰富,是典型的林业大县,在全州占有一定比重。建国后,由于国家各项建设的需要,曾有五家森工企业在我县境内从事森林采伐,致使森林蓄积大幅度锐减,生态环境日益恶化,自然灾害频繁发生,水土流失,草场退化现象极为严重。自九八年九月一日以来,我县响应了党中央及省委、省政府的号召,实行了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”。随即在九九年十月又启动了“退耕还林(草)工程”,在我县欣起了一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“绿色革命”上至县委、县政府领导,下至普通的林业工作者都积极投身到轰轰烈烈植树造林活动中去,为了永葆我县的山清水秀,他们倾洒了一遍遍真情和汗水。
自1999—2003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在县委、县府的统一部署下,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,随后领导小组和各乡(镇)抽取的技术人员,按照省州下达的计划46000亩(其中:1999—2000年退耕还林为25000亩,2001—2002年退耕还林为10000亩,2003年退耕还林面积为11000亩)。深入到村、户、地块中进行了作业设计,按照适地适树、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,在植被配置上采取了宜乔则乔,宜灌则灌,宜草则草或乔、灌、草相结合的方法,充分尊重农民自愿退耕的原则,保证了退耕还林(草)初期工作的顺利开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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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各年度完成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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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度 |
人工造林(亩) |
封山育林 (亩) |
森林管护 (亩) |
飞播造林(亩) |
备 注 |
1998 |
18450.0 |
96885.0 |
179313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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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 |
20280.0 |
108000.0 |
179313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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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 |
20409.0 |
5370.0 |
179313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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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 |
11100.0 |
10605.0 |
179313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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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 |
11700.0 |
6000.0 |
1793131.5 |
190380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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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 |
14020.5 |
8029.5 |
1793131.5 |
1600.0 |
乡城实施 |
2004 |
8032.5 |
6607.5 |
1793131.5 |
43910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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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103152.0 |
242497.0 |
1793131.5 |
235890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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